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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8日電)產婦死胎案的輿論聲援醫師大於病家,產科界盼藉此案促使醫糾法三讀,未來每個醫師月付約新台幣1000元,共同分攤補償費用;但醫勞盟反對衛福部的版本。 「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」經立法院多次朝野協商,最後保留1條條文,衛福部本週力拚三讀。日前醫勞盟卻透過「OPEN DPP-開放中常會提案平台」,網路連署超過1萬人,要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攔阻草案。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秘書長黃閔照指出,衛福部版本的補償基金財源是醫療機構每年6000億醫療費用的千分之1,大約6億元由全台4萬個醫師分攤,診所醫師每人月付800到900元,醫學中心1100元,相較於醫療訴訟動輒千萬元賠償壓在醫師個人肩上,參加醫糾補償制度比較能分散風險。 衛福部已辦理生育事故救濟,分攤產科醫師遭遇產婦難產、死產、殘障或死亡事件時被告求償的風險,黃閔照樂見救濟範圍能擴大到所有醫糾案件,卻遭到部分醫界人士批評。 醫勞盟在臉書上主張反對衛福部版本的理由,包括病家拿了錢還可能再提告;即使沒錯,補償金中的30%還是要由醫院及醫事人員支付;如果醫師沒錯,補償金給了病家有可能拿不回來等。 衛福部徵詢醫、法界人士的意見,做了部分妥協,醫糾補償原則是沒錯不必補償,醫療疏失與病人損害「有因果關係」或「無法排除因果關係」則要補償。希望立法院本會期能通過,建立醫糾補償制度,使病家能在申請受理後4個月內,獲得最高200萬元死亡補償金,減少曠日廢時的醫糾訴訟。10405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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